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做好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系列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9〕2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展师德师风隐患排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坚持把“不发生有影响的涉师德师风舆情事件”作为防范化解教育系统舆情风险的底线,提前预判、准确评估舆情风险隐患和影响,做到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将涉师德师风舆情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要开展一次师德师风隐患专项排查工作,针对教师违法犯罪、违规网络发布等重点内容进行摸排,对重点人员、敏感事件,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快速介入、果断处置,从根源上把问题解决到位,防止线下问题向线上传导引发负面舆情。
二、加强师德师风舆情监测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突出内控外联,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形成合力,突出预防为主,在信息报送、新闻宣传、舆论引导、阵地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全链条管理。要统筹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处置,实现舆论引导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互相促进,确保及时发现、准确研判、科学统筹、依法处置。对涉师德师风舆情事件及时开展舆情分析研判,对舆情层级、扩散速度、预期后果等进行实时分析评估,重大舆情要迅速研究,进行预判,提出应对处置建议,及时向学校报告重大舆情研判情况。
三、加强师德师风舆情处置。
涉师德师风舆情事件处置要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对于涉事单位常规监测发现的一般舆情事件,由涉事责任主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积极开展正面舆论引导,针对虚假信息和敏感言论,指导涉事单位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引导正确舆论导向。对于重大舆情事件,涉事单位应依法依规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向公众澄清事实或公布处理结果,消除不利影响。组织专家学者要传播权威信息、点赞正确观点、反驳错误言行。
四、及时准确报送舆情信息。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监测发现的重大舆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严格执行重大舆情报告制度,直至舆情平稳回落。
初审:高祺媛
复审:李克强
终审:鲍艳